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凡指定非金融業人士屬會計專業人士,則適用於該指定非金融業人士的反洗錢及恐怖分子集資規定,僅在該會計專業人士,以業務形式在香港為客户擬備或進行任何關乎以下一項或多於一項內容的交易的情況下,方適用於該指定非金融業人士 :
- 購買或出售地產;
- 管理客户的款項、證券或其他資產;
- 管理銀行户口、儲蓄户口或證券户口;
- 為成立、營運或管理法團而組織資金;
- 成立、營運或管理 :
- 法人;或
- 法律安排;
- 購買或出售業務實體;
- 信託或公司服務的定義中指明的服務。
延伸閱讀 :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