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重罰借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DPMS)現金交易 12 萬港幣合規警戒線:如何避免觸犯 AMLO 刑事刑責?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與現金交易客戶盡職審查規範

在香港專業服務與受規管商業環境中,持牌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Dealers in Precious Metals & Stones – DPMS) 作為受《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AMLO,香港法例第615章)明確管轄的重點機構,承擔著防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法定前線責任,並受到香港海關 (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 C&ED)的嚴格監察。

香港海關(C&ED)依據《打擊洗錢條例》(AMLO)全面推行《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DRS)。自推行以來,海關已就未註冊經營或違反大額現金交易合規義務展開多次執法檢控,業界必須保持高度警惕。


一、 核心合規排查重點與常見違規盲點

1. 跨越 12 萬港元現金交易警戒線未做 CDD

條例規定,任何進行等值 120,000 港元或以上現金交易(不論單筆或多次關聯交易)的商戶,必須持有 B 類註冊(Category B Registration)並執行嚴格客戶盡職審查(CDD)。

2. 刻意分拆交易(Structuring / Smurfing)規避審查

同一名客戶在同一天或連續數天內,多次以接近但略低於 12 萬港幣的現金(如 118,000 元)購買金條或名貴鑽石,商戶未識別此「刻意拆單」行為,將構成嚴重違規。

3. A 類註冊商戶違法進行大額現金交易

僅持有 A 類註冊(Category A)的商戶,法律上絕不可進行 12 萬港元或以上的現金交易。若誤收大額現金,將面臨最高罰款 10 萬港元及監禁 6 個月之刑事罰則。

4. 缺乏實質交易記錄備存

海關突擊查核時,商戶未能出示包含買賣雙方身份確認、發票序號、付款方式證明之審查底稿,備存年限不足 5 年。


二、 避免被釘牌與受罰!監管機構查核 SOP 實用建議

  • 在店舖收銀櫃檯設置明確指引與大 在店舖收銀櫃檯設置明確指引與大額現金交易自動警報機制。
  • 遇客戶提出 12 萬港元以上現 遇客戶提出 12 萬港元以上現金交易,先核實商戶 B 類註冊牌照,再核對客戶身份證/護照正本。
  • 定期為珠寶金飾前線銷售員進行反 定期為珠寶金飾前線銷售員進行反洗錢紅旗辨識培訓。
  • 引進合規管理系統,妥善備存所有 引進合規管理系統,妥善備存所有買賣合約、身分證副本及資金申報表。

三、 專業結語:科技賦能建立無懈可擊的 AML 防線

面對香港各大監管機構(如公司註冊處 CR、香港海關 C&ED、保監局 IA 及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AFRC)日益常態化的現場審計與紀律處分行動,依靠傳統人工紙本存檔與肉眼審查已無法抵禦人為疏忽風險。業界應積極善用先進的監管科技(RegTech),例如 Cloudian™ AML Portal 打擊洗錢系統,一站式實現自動化認識客戶(KYC)、實益擁有人(BO)穿透核查、國際制裁及 PEP 即時名單篩查、以及符合法規標準的電子審核底稿(Audit Trail),全面保護機構牌照與商業誠譽!